问题 | 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区别体现在哪 |
释义 |
一、固定工与合同工的概念辨析 固定工,又称“长期职工”。是指长期固定在一个单位,从事工作或生产劳动的职工。中国的固定工制度形成于建国初期,已成为职工人数最多的一种用工形式。特点是国家对劳动者的就业实行统分统配。职工工作长期固定不变,一般不能离职。企业、事业单位在招工用人方面没有自主权,也不能辞退职工。长期以来实行的固定工制度限制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向,劳动者端着铁饭碗没有任何压力,企业也丧失了活力。主要是指1998年以前国家包分配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人事局直接安排分配到国营企业、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包括198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所有职工都为固定职工) 合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 二、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区别体现在哪 1、签订的主体不同: 合同工是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派遣到各项目上,合同一般存在3年左右的期限。实际上很多时候都是国企单位直接招聘人员,正式工作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管理及调遣由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与派遣公司不产生直接联系。适用人员: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其他非正式入聘等人员。 2、时间不同:正式工是员工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较长。需要注意的是,本科毕业生需经过一年见习期方可成为正式工,但见习期间待遇与正式工无差别。 3、工资、福利待遇不同: 工资:大致采用此方式计算: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各类补贴-五险一金。采用“定岗定薪”方式,基本工资及奖金根据所属岗位制定。 合同工较合同工不会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无明显差别。表现良好的的合同工,在完成项目部评定及公司评定后,可转换为正式员工。 三、与合同工有关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区别体现在哪的相关内容。固定工是指长期固定在一个单位里从事劳动的工作人员,而合同工是指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如果您对合同工与固定工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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