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高利贷的法律分析 |
释义 |
? 一、什么样的利率是高利贷(被认定不合法)。 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会被认为高利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未付利息的,年利率24%的利息要求支付的,法院不支持。已给付利息的,借款人要求返还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不支持。从司法解释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院一般认为年利率起超过24%的属行高利率了,当事人认为还未算高的并愿意支付的,年利率未超过36%的,法院也认同。如果超过36%的,这时法院一定认为是高利率了,即使当事人支付了都还能要回,那要回的理由应是不当得利,也就是利率高于36%即使有合同约定,法律也不支持。 二、借贷合同不会因高利贷而认定无效。 上面已陈述了高利贷的法律后果只是年利率超过24%部分得到不法院的支持,年利率超过36%的即使已支付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也就是即使是高利贷,借贷合同都是认定有效的,只是超过法律规定一部分得不到支持。结论就是高利贷是可以通过法院追回本金及一部分利息的。 三、单次的高利贷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高利贷在法律上属于民事行为,双方对利率的约定属于双方的意识自治。而且借贷又非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关于利率的约定违反民法的后果仅为约定因与法律的规定相抵触而无效,进而在解决相关问题时适用法律规定。而双方不会因为利率的约定触犯刑法。 如果是经营放贷借业务的公司需要相关资质,否则,很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等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四、高利利贷不犯罪,但暴力催收可能构成犯罪。 通过限制人身自由或暴力威胁的方式要债的行为,存在所有的借贷关系中,只是高利贷的发生机率大而已,因而高利贷被公众误认为属于犯罪行为。无论是否属行高利贷,在催收时均应采取合法方式(上文已论述高利贷是可以走法律程序追债的)。否则,有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为催收而限制人身自由的,会被认非法拘禁罪。对高利贷的非法催收法律并未作出特别的规定,对于高利贷的非法催收有二种情况: (1)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及合法利息(年利率24%)的 对于未还未合法贷款及利息的催收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认定为非法拘禁。 (2)借款人已还清合法利息(年利率24%)的。 已还清合法利息的,借款人无偿还出借人的法定义务,其要求偿还债务不是合法的债务,如果强行要求他人偿还,应认定为通过暴力、暴力威胁夺取他人财物,应认定为罪名更重的抢劫罪或绑架罪。 综上所述,当我们在选择民间放贷时,一定要去审查资金来源的出处是否合法并且程序正当,也不要因为盲目而向高利贷妥协。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高利贷的法律分析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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