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条件是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条件是哪些内容 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条件是以下内容: 1.主体条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 2.主观条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客体条件: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国家劳动管理制度; 4.客观条件: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强迫劳动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强迫劳动罪的追诉时效要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三、强迫劳动罪的缓刑条件 缓刑需具备的条件为: 1.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较轻;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悔罪表现;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