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案犯盗窃古格王国遗址文物在藏被判刑 |
释义 | 古格王国遗址文物被盗案19日在西藏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格桑顿珠因盗窃文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款1000元;被告人边巴欧珠被判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罚款800元。 2002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次琼(在逃)和格桑顿珠在札达县多次商量偷窃古格王国遗址文物。同年10月,次琼乘一辆小车带格桑顿珠到古格王国遗址探路。11月6日下午,次琼约格桑顿珠第二天到古格王国遗址偷窃文物。次日,格桑顿珠、边巴欧珠带一个十字镐和废纸箱,徒步前往古格王国遗址所在地,晚上在古格王国遗址白宫宫殿用镐挖掉房顶东面土堆,从白宫宫殿屋顶盗走12块带有珍贵彩绘的天花板,并于当晚携带文物返回札达县,将4块天花板卖给一康巴商人,后格桑顿珠又将其余的8块天花板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次琼。 2002年11月8日,札达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开始紧张的侦破工作。12月16日,格桑顿珠和边巴欧珠被阿里地区公安处缉拿归案。2003年4月25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指控两被告人犯有盗窃文物罪。 古格王国遗址位于西藏阿里地区扎达县境内,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在阿里地区历史上曾经生活着一支强大的游牧民族,古称象雄。公元9世纪,吐蕃王朝的后代在这里建立古格王朝,发展了融汇中原、西藏以及克什米尔、印度、尼泊尔等东西方文化的古格文明。作为西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1961年古格王国遗址被列为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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