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放在押人员罪有什么惩罚 |
释义 |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有什么惩罚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惩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四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4.在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 三、私放在押人员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立案标准是: 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释放的; 3.其他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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