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先予执行申请的内容 |
释义 | 一、抚养费先予执行申请的内容 抚养费先予执行申请的内容: 1.请求事项应明确先予执行的标的、数额等; 2事实和理由部分应写明要求先予执行的事实依据,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没有对等的给付义务。 二、离婚给子女抚养费是工资多少 离婚给子女抚养费是工资的20%至30%的比例确定,抚养两个以上孩子的,可适当增加比例,但最高不能超过固定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对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视离婚双方的实际承受能力以及孩子实际生活所需决定。 三、子女抚养费能否减免 法律网提醒您,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法履行原有的支付义务。 3.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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