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驳回自诉用) |
释义 | 【法律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驳回自诉用)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自诉人×××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简写驳回自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控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刑事文书的相关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刑事文书 延期审理申请书 会见在犯罪嫌疑人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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