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解除 |
释义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解除 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开发商应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 指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面积与进行产权登记的实际面积产生误差。有约定从之。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3、商品房套型误差: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商品房,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与房产商重新约定总价款,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商品房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商品房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商品房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商品房时只转让商品房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商品房的主体必须是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商品房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商品房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一)根本违约 1、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二)迟延履行 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2、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2、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解除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在无效之后是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解除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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