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孕妇需要给补偿吗 |
释义 | 孕妇与就业单位的关系一直是近两年来的热点话题,辞退孕妇需要给补偿吗?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辞退孕妇需要给补偿吗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7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8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二、辞退的分类 1、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内容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辞退孕妇需要给补偿吗的相关内容,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妇是违法的,被辞退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被辞退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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