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立案不处理怎么办 |
释义 | 一、公安局立案不处理怎么办 公安局立案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法律网提醒您,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或者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二、警察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警察立案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2.或者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的材料; 3.属于其管辖范围; 4.并且有犯罪事实需要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报警立案后能撤案吗 报警立案后能撤案。但要符合下列情形:立案机关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死亡的;以及其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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