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受了工伤单位怎么赔偿怎么办
释义
    一、受了工伤单位怎么赔偿怎么办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如果工伤被认定,相关补偿和费用由社保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很明确。劳动局不会给赔偿的,除非是劳动局的职工或员工。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
    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几种项目:
    (一)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 停工留薪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的金额需要根据员工受伤的程度以及花费的医药费等具体分析。
    三、申请工伤赔偿的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供养亲属开户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5)交通事故工伤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须事故当事人签字同意)。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受了工伤单位怎么赔偿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员工受伤后,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就准备相关资料到人社局按程序申请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一个月后员工可以自己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0: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