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可以起诉对方吗 |
释义 | 一、异地可以起诉对方吗 异地一般可以起诉对方,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如果属于以下情形的民事诉讼,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异地法院起诉流程 异地法院起诉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发开庭传票;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 三、法院起诉需要多少钱 法院起诉需要多少钱可以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确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法律网提醒您,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