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一、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不管结婚多长时间,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平均分配。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会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特别是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的情况更要兼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二、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的分割 我国现行法上未规定分居制度,因而只存在事实上的分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民法典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仍得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 三、家暴离婚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伤害主要是包括肉体损害和精神损害,正因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时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应该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部分。其中,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而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这方面法官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的法律知识,不管结婚多久,离婚财产一般都是平均分配,可以根据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以及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分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