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的女儿在生孩子的过程中,因医生操作失误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现在医院和我们协商赔偿的事情,但他们说这不是医疗事故,不按相关规定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这种情况应该按什么规定赔偿?刘玉江 刘玉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侵权责任法也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们可根据上述规定、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及医院的过错程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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