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闹离婚闹得很僵要怎么办 |
释义 | 一、夫妻闹离婚闹得很僵要怎么办 夫妻闹离婚闹得很僵要如下处理: 1.若双方自愿调解的,可以向共同指定的调解机构、组织、个人进行调解; 2.若第三方介入调解的,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依法进行调解; 3.夫妻闹离婚的其他调解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家暴、出轨、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照顾孩子、女方、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 三、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一般来说,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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