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的答辩状怎么写 |
释义 | 一、不离婚的答辩状怎么写 离婚答辩状(不同意离婚) 首先标明答辩人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和电话等等详细的信息。 答辩人因为与XX的离婚纠纷一案,所写答辩如下: 答辩人与XX婚前的感情基础很好。 答辩人与XX于某年某月相识并且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因为双方感情发展较好并且双方对于彼此有了深入的了解,达成共识,一起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因XX提起的离婚诉讼一案,现在答辩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夫妻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的破裂,答辩人不同意与XX离婚,具体理由如下: 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至结婚之后感情和睦,鲜少争吵; 如果原、被告之间还有孩子的话,为了孩子的健康发展和生长环境以及夫妻双方的长远与根本之利益,应该做到互相谅解,求同存异,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只有确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才可以准许离婚。答辩人与xx之间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所以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夫妻双方之间存在摩擦是很正常的事情,应该用时间和真诚去解决我们之间存在的问题。 XX所称的婆媳关系紧张也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且其表达的很多婆媳关系紧张的事件并不属实,中间存在很多的误解。(存在即写) 答辩人的父母也在尽力帮助答辩人夫妻缓解双方的矛盾,所以不可能破坏自己儿子的婚姻关系。当然,由于性格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婆媳之间也会存在很多的误解,甚至有时候会发生争执,这些都是在所难免的。答辩人以后也会在婆媳之间做好沟通工作,努力化解家人之间的一些误解,改善家人之间的关系。 ![]() 二、《民法典》与离婚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哪些情形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不离婚的答辩状怎么写的相关介绍,对于夫妻来讲,如果想要离婚就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如果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