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兄弟之间不会发生代位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可知,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通过以上条款,晚辈直系血亲可以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即代位继承一般发生在长辈与晚辈之间,只有被代位继承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而兄弟之间是同辈,不会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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