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身份证补办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身份证对我们的重要性,很多事情的办理,乘车等一切都是需要用到的,对于人们来说身份证如果丢失了,是需要补办的,那么居民身份证补办需要什么资料?下面有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居民身份证补办需要什么资料 补办身份证3个月后,应携带户口本到保卫处户籍证件科领取新证,届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本; 2、收费收据; 3、补办居民身份证回执。 ![]() 二、居民身份证的补办: 1、户口在哪个派出所就去哪个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有的地方是去派出所上级的分局办理。 2、必须带户口本。有的地方为了验证身份,还需要带旧身份证,没身份证的工作证,学生证,结婚证或驾驶证等也行,具体问你户籍地公安机关。补领和换领费用40元,初领20元。 3、先核实你的身份,给你打印一份《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在上面签字,签字了就说明你认可自己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然后交费照相证。最后给你个领身份证的凭证,办好了身份证拿凭证来取新证。 三、居民身份证办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1、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1)《户口簿》; (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1)《户口簿》; (2)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 (三)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①《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2)属迁移变动的:①《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居民身份证的相关内容,在办理时候,要记得带齐资料。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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