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不成可以办理离婚证吗 |
释义 | 一、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不成可以办理离婚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不成是可以办理离婚证的,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再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当时就可以拿到离婚证后面如果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有纠纷无法协商,可以再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二、财产分割产生纠纷,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三、财产分割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四、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 现实生活中,很多离婚都是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造成的。感情破裂后双方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婚,离婚就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财产分割之后的存在异议的,并且协商未果的话,可以根据需求通过起诉来保障权利不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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