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社保不在投标单位怎么办 |
释义 | 一、法人社保不在投标单位怎么办 只需放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法人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另外,最好在法人代表证明书后自拟一份说明,说明这次由于是法人代表直接参与投标,故无需授权委托人,打上公司全称与日期,并盖公章,好让评标专家明白情况。 二、单位投标如何开具社保证明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根据规定,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 三、社保缴纳证明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1、对个人需出具社保缴纳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2、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 3、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根据《转发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通知〉》(苏社险管[2006]19号)规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在表格中注明情况),经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4、科室的业务公章须专号对人,综合科须做好中心公章使用情况登记以备核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法人社保不在投标单位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小编提醒您,其实按照相关的规定在民法典中,中标人如果是没有办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是不一定会重新开始招标的,但如果是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话也是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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