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侵权责任法》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的规定
释义
    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17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本法第16条规定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死亡的赔偿项目,但在同一事故造成多人死亡时,为便于解决纠纷,避免所谓“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结果,实践中往往采用同一死亡赔偿金数额。起草人将此项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则,规定在第17条。
    中国民法所谓“死亡赔偿金”,性质上是对死者遗属的精神损害赔偿,学术界无争议。其根据是现行民法通则第9条关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规定。所谓“残疾赔偿金”,究竟属于对残疾者的精神损害赔偿,抑或属于对残疾者“逸失利益”之赔偿,学术界存在分歧。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2001),已将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精神损害赔偿。此项解释表明,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定性为精神损害赔偿,是中国裁判实践的一贯立场。因此,本法第16条、第17条所谓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属于精神损害赔偿,而不是所谓“逸失利益”的赔偿,值得注意。
    须补充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将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精神损害赔偿,但在裁判实践中具体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时,仍然采用与“逸失利益赔偿”大体相同的计算方法。这样计算得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虽然性质上属于对残疾者本人或对死者遗属的精神损害赔偿,但在给予残疾者本人或死者遗属精神抚慰的同时,当然可以作为“被扶养人生活费”之用,因此本条不再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一项。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9: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