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出轨赔偿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规定,婚姻出轨一方的过错程度严重到重婚、与他人同居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婚姻出轨并不是法律概念,可以视出轨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类,即通奸、同居、重婚。出轨严重程度不同,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对于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行为,法律更多的是对此类行为进行负面的道德评价,不支持忠于夫妻义务方关于损害赔偿的主张。对于重婚、与婚外同居行为,该类行为将会被认定婚姻法中的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因婚姻出轨导致的损害赔偿,主要是精神损失赔偿,一般来说,赔偿金额极其有限。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能够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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