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必要的营养费计算
释义
    交通事故必要的营养费计算如下:
    一、交通事故必要的营养费计算公式
    必要的营养费=30元/天×营养期限
    说明:指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受到损害,为弥补该损害需要补充营养而支出的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伤残情况”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
    是否需要赔偿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
    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举证,由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裁判。
    没有住院的,营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如老幼病残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如果没有营养费发票的,河南省一般是10元/天。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二七区法院和郑州市中院判决的有按10元/天计算的。
    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必要的营养费=30元/天×营养期限。是否需要赔偿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没有住院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营养费的。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20:5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