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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合同赔偿上限是怎么样的
释义   一、解除合同赔偿上限是怎么样的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违约需要赔偿损失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而赔偿的上限一般不超过损失的30%。
    
       二、合同的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三、合同的解除的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97条和第98条的规定,合同解除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一般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
       (1)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来履行相接受履行的义务
    此效力后果合同法第97条表述为: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合同解除后能否请求赔偿损失,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民事立法有两种不同的做法。其一为排斥主义,即规定当家人在解除合同时不能同时请求损害赔偿;若请求损害赔偿则不能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和损害赔偿两者互相排斥,不能并存!其二为并存主义、规定当事人可以同时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但采此种做法的国家在损害赔偿范围上又有区别。我国法律一直坚持第二种做法,承认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于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立法却未予以明确。我们认为,反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所致的损失和恢复原状所致的损失,但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这些条款继续有效,仍可以作为处理善后事宜的依据。上述效力为合同解除最基本的法律后果。此外,合同解除还牵涉到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这就是解除前债权债务关系如何了结,即合同解除前已经履行的部分是维持现状还是恢复原状。这个问题实质牵扯到对于合同解除溯及力的看法。如果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如果合同解除并无溯及力,则解除前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持原状不变,当事人对已履行的部分不负恢复原状的义务。合同法第97条对此予以了明确,明定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是有损害赔偿规定的,但是这个损害赔偿是不具有惩罚性的,仅仅是只有补偿当事人利益受到的损失。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解除合同赔偿上限是怎么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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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