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将遗产赠与给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二、遗嘱的形式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存在5种形式的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针对自书遗嘱,要求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得打印而成。 针对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意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针对录音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同代书遗嘱一样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是只有在紧急关头才可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具体可咨询相应的公证机关。 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处分其财产的意思表示,所以严格依照遗嘱也是我国法律尊重公民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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