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对伤残赔偿标准 |
释义 | 车辆交强险是大部分车主在购买车辆时都会购的商业保险之一以下,对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范围内的损害进行理赔,那么,交强险对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就让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交强险对伤残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强险对伤残赔偿标准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对第三方造成了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两千元,医疗费最高赔一万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十一万元。当没责任时,财产损失最高赔一百元,医疗费最高赔一千元,死亡伤残最高赔一万一千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强险赔偿计算公式 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 (一)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 医疗费用赔款 财产损失赔款 (二)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三)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需要进行鉴定,鉴定之后才谈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事故赔偿的主要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四大原则,即客观评定原则、比照评定原则、分别评定原则、排除原伤病原则。 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标准来评定: (一)人体受伤后的治疗效果。 (二)残疾与事故、损害之间的关系。 (三)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三)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交强险对伤残赔偿标准的全部内容。每一年都会因为社会经济水平的改变,导致每一年的赔偿标准也发生相应的改变。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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