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协议的撤销问题 |
释义 | 赠与协议是实践合同,如果东西还未交付,合同就还没生效,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一旦赠与合同生效了,
赠与协议是实践合同,如果东西还未交付,合同就还没生效,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一旦赠与合同生效了,就不能随便撤销了,需要法定事由。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注意行使权利的时间限制,而且这些是除斥期间,也就是说不会中止或中断,一旦起算就停不下来,要及时行使权利。 不动产如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如果没有登记,即使交付使用了也不能算是所有权转移了。但是一旦登记,赠与合同生效了,再撤销会比较复杂。房管部门恐怕应该要见到法院的判决才会给你做变更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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