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机酒驾被查 老板“前赴后继” |
释义 | 昨日下午2时20分,交警杏花岭大队民警查获一名酒驾男子,而男子所驾黑色路虎车6月中旬曾因酒驾被杏花岭大队民警查扣,只不过上次开车的是司机,这次查获的是老板。当时,交警在胜利街五一路口检查,发现了自东向西行驶的黑色路虎车在检查点不远处突然调头,便上前截停。民警发现,驾车男子身上有浓重的酒味,便要求男子下车接受检测,但该男子非但不下车,还关上了车窗,赖在车里不肯出来。无奈,交警只得用清障车连人带车拖回大队。路虎车被拖回大队后,民警觉得这辆车眼熟,一查才发现,这辆车6月中旬刚被查扣过,当时开车的也是一名男子,也是涉嫌酒驾后不肯下车,在车上耗了3个多小时,最后因属于饮酒后驾车被罚款记分并暂扣驾照。难道还是那名男子“顶风作案”?民警围着路虎车做了1个小时的工作,男子才下车接受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 81.1毫克酒精,已达到醉酒标准。随后,男子被抽取血样做进一步检查。经审查,被查获的男子姓赵,33岁,是一家公司的老板。赵某说,6月中旬被查获并暂扣驾照的是他的司机,司机被暂扣驾照,他只好自己开车,没想到也被查获。 链接:酒驾处罚 近日,一则“全国交警集中查处酒驾,一经查获,一律拘役六个月,五年内不得考证”的传言在微信朋友圈被纷纷转发。虽然各地传言情况基本相同,但在转发中又加入了当地的信息,例如“吉林全省明天开始上路查车,每天下午18:00开始,为期60天”等。 从吉林长春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类似帖子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已久,各地版本大同小异,但都漏洞百出:一是没有具体时间,文中一般模糊提到“明天开始”,这样没有具体时间的通知不会由官方发布;二是文中多处提及“全国”、“省厅”及“市局”多个执法单位,发布单位混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长春市交警支队警官表示,传言中没有区分酒驾和醉驾的处罚,而“一律拘役六个月,五年内不得考证”与法律规定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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