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
释义 | 摘要: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下面为您整理的是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办事说明: 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优势在于住房公积金具有较低的贷款利率。按《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通知》(建金[2010]169号)有关规定,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5%,而同期国家规定的五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6.14%。若一个普通家庭购房时,申请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为20年),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少支付利息约10万元。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必须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在职职工。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基本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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