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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赔偿金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赔偿金是什么意思
    (1)支付赔偿金必须具备两个特殊条件:
    ①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
    ②支付违约金后还不足以补偿此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违反合同一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赔偿的范围。损失一般包括财产的损毁、减少、灭失和为减少或者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指的是利润)。
    ①直接的损失:财产上的减少、毁损、灭失;
    ②间接的损失:可得利益而没得到。如:从国外进口的种子是假的,收获时应收1000斤/亩,实收300斤/亩,受到700斤/亩的损失。
    (3)限制性条件。
    ①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约时预见到的损失。确定赔偿责任的界限,不在于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在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能预见到这种损失。也就是说,当事人一方违约损失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如果一方认为对方一旦违约将会给自己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或在性质上异乎寻常的损失,必须在订约时让对方了解这一情况。否则,一旦对方违约也可能以他在订约时不能预见到违约会造成如此严重的损失而拒绝赔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钓》对此有类似规定。
    ②遭受损害的一方有义务采取措施来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如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一)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二)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
    1、时间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2、损失的最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
    此外,还要注意违约方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获利益的合法、合理性。
    三、赔偿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可见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而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另外,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的,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中约定。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对“赔偿金是什么意思”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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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5: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