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解除合同无效如何书写 |
释义 |
一、确认解除合同无效如何书写 确认合同无效诉状 原告:张某,女,1981年12月19日生,国籍:美利坚合众国,现住哈尔滨市南岗区某某路xxx号,护照号:电话: 被告:某销售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确认原、被告签订的《认购书》无效; (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定金人民币20000元整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6月13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3年6月13日签订《认购书》,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销售的位于哈尔滨市长江路与香坊南北路交汇的某小区的住宅一套,被告同时承诺于《认购书》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签订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被告在2014年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告认为,因被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售房屋,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认购书》无效,原告就返还定金事宜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故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 (二)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平均分担损失。 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确认解除合同无效如何书写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合同一旦经过合法的程序确认为无效后,则双方之间就要返还从对方处取得的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认购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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