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信誉诋毁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商业信誉诋毁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商业信誉诋毁罪的立案条件是: 1.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致使他人遭受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3.致使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破产的; 4.存在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情形的。 二、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 3.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信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和散布虚假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 ![]() 三、损害商业信誉罪由哪个部门管辖 损害商业信誉罪应该由犯罪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审理的法院应该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引用法条: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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