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过户要如何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继承房产过户要如何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应该带上老人的身份证件,到老人户籍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给老人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并且办理老人的死亡证明。 2、带上相关的证明,到当地公证机关去办理相应的继承公证,办理公证的过程时,如果老人只有一个儿子,那么办理继承公证就没有什么产生争议的地方了,如果老人还有其它子女,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就要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商议,让他们做出放弃继承房产的声明。 3、继承公证办理完毕以后,就要到老人房产所归属的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的免税手续。 4、上面的手续办理完结以后,那好这些相关的证明材料直接去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正式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二、房产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继承房产过户是要先办理继承公证的,公证之后再对房产进行评估测绘,然后再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过户。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继承房产过户要如何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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