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能否代理行政诉讼 |
释义 | 一、公民能否代理行政诉讼 一般来说,普通公民不能代理行政诉讼,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民才能代理行政诉讼。 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二、行政诉讼代理权限有哪些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25条的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被诉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 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活动; 2、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双方当事人; 4、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信阳行政诉讼律师。 三、行政诉讼法定代理的含义 法定代理是全权代理。法定代理人所做的一切诉讼行为,被视为是被代理的当事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与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与当事人居于同等地位,可以代理当事人为一切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但是,法定代理人毕竟不是当事人,不是诉讼主体。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是当事人,而不是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代理权限是基于亲权或监护关系而产生的,它的消灭也是在一定法律事实出 现后消灭的。主要有:被代理的未成年人已经成年,有行政诉讼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恢复正常,重新具有行为能力;代理人本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收养关系被合法解除等。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民能否代理行政诉讼的相关内容。如果行政诉讼当事人缺乏诉讼能力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有条件的公民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但是,公民代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您对公民代理行政诉讼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