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财产保全怎么收费 |
释义 | 财产保全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经常都会遇到财产保全的情况,财产保全可以保障法院判决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有效的实现,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做财产保全怎么收费呢?接下来就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法律内容。 一、做财产保全怎么收费 财产保全的费用要根据具体的标的额确定。参考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二、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夫妻怎么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夫妻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以上就是关于做财产保全怎么收费相关介绍,希望大家多了解一些财产保全的相关知识,如果对于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话,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进行复议。如果还有不明白的也可以咨询一下相关的人士,或者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会有专业的律师为大家进行介绍。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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