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拘留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
释义 |
大家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事情,会跟行政部门打交道,如果不服拘留的决定,那么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怎么走呢?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不服拘留申请行政复议程序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1、申请人是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里的“认为”是指申请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至于在客观上是否受到侵害,则需要通过审理才能确定;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机关无法进行审理,申请人的请求也无法实现;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复议请求是申请人复议时向复议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
4、属于司法行政复议的范围,否则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司法行政复议。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不服拘留申请行政复议程序的相关知识,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把复印件发给申请人,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的答复,复议机关审查后作出复议决定书。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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