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交通法规定套牌的处罚措施 |
释义 | 引言:厦门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新增的58项违法处理条款中,有37项将于6月1日起正式执行,另外21条也将于近期开始执行。新增58项违法处理条款旨在提高车主的违法成本,从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套牌 重罚1万还要拘留 以前,车主若套牌或使用假车牌、假驾照等,一般是罚款1500元,依法收缴、扣留车辆即可。 从6月1日起,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等级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将受到1万元的重罚,还要被拘留15日以下。 不文明驾驶 逆行遮车牌罚500元 车辆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应急专用车道行驶的;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夜间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的道路上会车时,不按规定改用近光灯的,都将被罚200元。而车辆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借道或变更车道、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则将被处以300元罚款。 机动车逆向行驶,或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将受到500元罚款。此外,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路行驶,也将被罚款500元。 添堵 最高可被罚500元 新规中还增加了对“添堵”这一类行为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罚500元。驾驶机动车遇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将被处以300元罚款。 此外,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或者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也将被处以300元罚款。 逃逸 无人伤亡也要拘留 有时候车主与他人发生刮擦,自以为没事就离开现场。对方报警后,这名车主无非也就赔点钱了事。 不过,今后遇到这种事可要小心了。因为按照新规,一旦被交警认定为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即使尚未构成犯罪,未造成人员伤亡,也要被处以5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1个月,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若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处罚力度还会加大。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新交通法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摘录一 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摘录一 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摘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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