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大哥与父亲关系一直不和,父亲觉得他不孝敬。去年10月26日,父亲写下一份遗嘱给我,明确其遗产全部归我继承。今年6月,父亲外出旅游时不幸遇车祸去世。我大哥称父亲的遗嘱没有见证人,更没有办理公证,该遗嘱无效,要求和我一起继承父亲的遗产。请问,我父亲的这份遗嘱有效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有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多种形式。无论采取哪种立遗嘱的形式,只要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违反法律规定,程序合法,就应认定为有效。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必须采用公证遗嘱的形式才有效。也就是说,自书遗嘱合法,不办理公证也有效。 因此,你大哥仅以父亲生前所立的遗嘱未办公证而认为无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你大哥认为他的继承权遭受损害,协商未果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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