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票据代理? |
释义 | ![]()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 ,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 ,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一、票据代理的要件 1、必须在票据上记明本人的姓名或名称。 2、票据上应当有表示“代理”意思的记载。其记载方式,票据法有规定的,按规定记载,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票据交易习惯记载。 3、票据代理人应当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 二、票据代理的特点 1、票据代理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某项票据行为后,被代理人就必须承担该票据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 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无效。 三、票据代理的形式 1、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名。即代理人在签名时曾出示代理的授权文件,但并未在票据上写明“为本人代理”字样,而只写明 “××代理人”,这种代理行为是代理人自己的行为,应由代理人自负票据上的责任。 2、代理人以其所代理的本人名义在票据上签名。在此情况下,票据上的责任应由其代理的本人直接负责。 3、代理人除了在票据上签名外,还注明“为本人代理”的意思。在此情况下,应由被代理人自负票据上的责任。从法律意义上讲,上述三种代理中,只有后两种才是真正的票据代理。 四、代理贴现: 1、 代理贴现委托人(票据收款人)提供如下基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开户许可证(正本原件) 贷款卡 工商登记信息 经办人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银行印鉴章和公章 2、 代理贴现委托人、代理人、银行签定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 3、 明确利息支出对象和支付方式后使用正确的贴现凭证 4、 代理人在贴现凭证上加盖我行结算使用的预留印鉴章 5、 代理人整备一套与开票时一致的贸易合同(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企业提供) 6、 签定银票贴现协议一式叁份(银行提供) 7、经办人在开票行办妥票据查询查复手续(会计人员需在查询查复书上加盖查询和查复的结算章) 8、 经办人完成内部审批 9、 经办人出具要求开票行会计划付贴现款的内部联系单 注意事项:上述业务经办人都须在信贷经理配合下,双人共同完成。同时企业要在提供的材料和协议等文件上盖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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