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扣对方车辆是怎样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扣对方车辆是怎样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是无权直接扣对方车辆的,但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交通事故车辆进行鉴定,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如果受害者想要扣对方车辆来保证自己对方对自己的赔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申请财产保全。 二、交通事故被扣车辆怎么提出来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被扣押,主要是要给汽车做鉴定,提车有两种方式: 一是双方要是协商一致,达成和解,走简易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后就可以立即放车。 二是走正常程序,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出来后,第三天,就可以放车了,这三天是留给受伤人员提出财产保全的时间,如果对方提出财产保全了,那就交一定的保证金,也可以把车提出来,要是对方没提出财产保全的话,直接就可以把车提走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扣对方车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在交通事故中,交警为了进一步对车辆进行鉴定,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而如果作为受害方想要实现对方对自己的赔偿,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要求依法保全对方车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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