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领工伤待遇条件 |
释义 | 一、申领工伤待遇条件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yi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七)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申领工伤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三)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 (五)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门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 (六)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门诊); (七)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须提供《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 (八)继续治疗的需提供《继续治疗确认书》原件等 三、职工工伤伤残待遇申领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工伤医疗费用待遇: 1.工伤认定书;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二)申请伤残待遇: 1.工伤认定书;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6.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原件。 (三)申请工亡待遇: 1.工伤认定书;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书;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工亡职工死亡证明;5.工亡职工工亡待遇申请表;6.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7.供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8.供养亲属经济收入情况证明;9.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10.养子女提供的公正处(民政部门)证明;11.孤寡老人、孤儿提供县级以上政府的证明;12.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结论通知书;13.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证件或资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领工伤待遇条件的相关知识,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包括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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