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权证换发、补发登记 |
释义 | 一、提交资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遗失补证(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明),除需提交上述1-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4、房地产登记册的查阅证明(原件); 三、换发房地产权证或登记证明(含房地产权证破损换证、两证合一等),除需提交上述1-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4、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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