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继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
释义 |
一、过继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过继属于收养,应参照《收养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即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在与被过继的孩子的父母的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先让其父母写一份过继声明书,再拿着该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收养证明,然后过继声明书与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收养证明到民政局办理收养关系登记并开具办理收养关系证明,最后拿着民政部门收养关系证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该孩子的户口。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还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即凭民政部门收养关系证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二、过继后的抚养关系 在过继认定有效的情况下,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也如收养关系一样因过继事实而消灭呢?根据民法的相关理念,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应依据过继协议来确定。过继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强行性规定,应具有法律效力。进一步说,承认协议效力就是尊重民俗,能使裁判获得广泛的认同,真正实现定纷止争。因此,协议约定过继之后,不再与生父母发生关系的,可以按照收养事实处理;协议约定过继之后,仍应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仍有权继承亲生父母之财产的,应当认定过继之后,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象“一支开几门”这种情形,如果完全按照收养关系来处理,社会效果就很差。如果过继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要结合过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是否存在扶养事实来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过继的孩子怎么上户口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过继的孩子也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先办理收养登记,然后持相关证明材料等前往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上户口的相关手续,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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