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一、职工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 门诊费用 其实很多人都是住院的时候才会报销,医保实际上门诊的费用也都是可以报销的,包括了急诊等同样能够进行报销。尤其要注意一点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包括了急诊抢救住院治疗期间的费用,而且留院观察的7天医疗费用也都是在报销范围内的,所以报销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好这一点才行。 定点买药 如果我们是在指定的零售药店来购买相应的药物,同样也都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当然如果是在医院购买相关药品,如果是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畴范围内,那么这么一部分的药品同样也都是可以报销的,只是不同类别药品报销比例会有一定的差异性。有一部分的药品确实不在医保范围内,是需要我们全额付款的。 放射治疗 其实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包括了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以及化疗,重大疾病比如肾脏的透析等也都是有一定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所以如果出现了类似的疾病,大家一定要使用到自己的医保卡,这样有很多费用能够报销,也可以降低大家的治疗经济压力。 ![]() 二、医保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在进行医保费用报销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根据相关的医疗报销范围来进行报销的,这样才是正确的操作。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职工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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