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收费标准 |
释义 |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收费标准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 二、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 离婚析产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谁出诉讼费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收费标准”的介绍。如果我们要对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话,需要根据涉及到的财产来支付诉讼费,涉及到的财产越多的话那么诉讼费就会越多,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收费的。通常是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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