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咨询合同的特点 |
释义 | 一、技术咨询合同的特点 不论那种技术咨询合同均具有以下特点: (一)技术咨询合同标的为特定对象,顾问方要向委托方提供可行性论证、经济技术预测、专题调查、分析评价等报告。 (二)技术咨询合同一经订立履行方式特殊,受托方针对特定技术项目,向委托方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 (三)要明确风险责任,一般情况下,委托方因实施受托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报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委托方负责,若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 二、民法典的技术咨询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什么规定 技术咨询合同违约的,要看哪一方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受托方违约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一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技术咨询合同有哪些种类 技术咨询合同有如下种类:重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合同、技术论证合同、技术鉴定合同、技术及设备的引进策略可行性论证合同、管理技术咨询合同、专项技术问题咨询合同等。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技术咨询合同的特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上文就是对于技术咨询合同的特点的相关解答,相信大家现在对于技术咨询合同特征有了一定的了解。若您还想了解技术咨询合同方面知识,我们可提供在线咨询律师服务,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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