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
释义 |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并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民法典房产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不同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方式不一样的。如果是住宅用地的,一般是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民法典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如果是住宅用地,会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满足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的方式得到。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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