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医保个人缴费上调,你怎么看? |
释义 | 调整前后“个人缴费标准”变化 根据媒体报道,广州市人社局称,根据国家统计口径的变化,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将调整。根据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的变化,将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比例在原比例基础上同步增加10%。 医保缴费标准是怎么算的?或许有很多人并不清楚,记者就直接把算账的结果告诉大家: 2015年广州医保个人缴费是152元,而根据广州人社局的预测,2016年缴费基数将提高10%,因此2016年原本的的个人缴费应该是168元。 而按照新的缴费标准,2016年广州医保个人缴费是167元。(注:由于从化处于保护性过渡期内,个人缴费标准是全市的80%,所以从化个人缴费标准是134元。)因此,2016年广州医保个人缴费是略微上涨了15元,不过考虑到缴费基数的自然增长,新政策其实反而是让个人缴费少交了1块钱。 新方案有效期三年,为何实施不到半年又变? 根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5年作为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正式合二为一的元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至今也就5个多月时间。一个原本有效期三年的新方案,为何实施不到半年就进行如此重大调整?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回应,此次调整实属无奈之举,当初广州市人社局制定相关方案的时候,是征求过统计局等多个部门意见,他们对于方案没有异议。但在上周,国家统计局突然发布全新的统计口径,将原有的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修改,改为公布“全市城市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农村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而以前的两个统计口径正好是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额度计算方式的基础。统计部门不再出具两方面的统计数据,原政策中的计算方法被迫修改,将计算公式的基础改变为“城镇常住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如果不进行修改,势必会导致整个方案全部推倒重来,更加耗时耗力,而且影响居民医保的整体运作与有效衔接。 据介绍,把统计“户籍人口”改为统计“常住人口”,改变后必然会降低统计数据结果,也就直接导致医保缴费基数的降低。也就是说,用提高缴费比例来弥补缴费基数降低带来的差额,实际上个人及财政的负担并未额外增加。 网友吐槽:医保上调抵消了底薪上调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将调整的消息传来,顿时引起了市民的关注。有网友对于缴费增加提出异议。 网友@zhouyx309:唉,又涨了!能不能像公务员缴养老金一样,国家来垫付? 网友@云淡风轻:好不容易盼来的底薪上调,又白高兴一场网友@冷N@风:还好我一分钱社保也没买,只买商业险,不想买了还可以退,看来决定还是对的,养老,儿子都靠不住,别人更靠不住网友@陌生人:我都停交了,实在是伤不起,交这么多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用得上,就算用得上又能用几个年头呢? 不过也有网友对于缴费增加表示理解: 网友@如果有明天:(调整)幅度不算太大,若调整的话,能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福利,(如)就医用药的品种,疾病的医疗范围应该扩大。 网友@yellow羊羽:这个是居民医保,是自愿参保的,和养老还有职工医保,完全是两回事。广州才167一年,看看周围的城市,佛山都比广州贵不少。一年医保费167,如果这样还有人说贵,真的没话说了,再说,嫌贵不买就是了嘛,这是自愿参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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