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生命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侵犯生命权是什么意思 侵犯生命权是以下意思: 指非法的、无权的、无理由的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法律上,侵犯生命权是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侵犯他人生命的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对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法律规定如下: 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若是造成他人残疾的,除了赔偿第1项费用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除了赔偿第1项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侵犯生命可以和解吗 侵犯生命可以和解。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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