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规定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连带责任怎么追偿 连带责任的追偿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如果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全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这属于连带债务。 如果连带债务的当事人之间份额难以确定的,则视为份额相同,对于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 三、连带责任怎么分配 法律网提醒您,连带责任的分配方法有: 1.连带责任的分配权利人可以请求部分或全部人承担; 2.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3.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4.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5.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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